景园北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业主委员会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一:续聘杭州智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杭州市上城区丁桥景园北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详见附件一
说明:
1、服务期限:三年。
2、服务标准:《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丙级服务。
3、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住宅:0.85元/月·平方米(能耗费0.25元/月·平方米);
商铺:2.3元/月·平方米(含能耗费);
停车管理费: 40元/个·月;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该项议题予以征求意见,因附件内容篇幅过长,具体附件将在小区宣传栏张贴,时间自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14日17时止,景园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于上述时间在明珠社区接收书面意见。
附件一:《杭州市上城区丁桥景园北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联系人:陈慈圆联系电话:(0571) 8680 4312
特此公示
杭州市上城区丁桥景园北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6日
抄送:明珠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