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水涟苑8幢-12幢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修订《都市水乡水清苑小区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修订《都市水乡水清苑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三:表决浙江新南北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续聘事宜,附《水清、水涟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一、物业服务期限:自2023年7月16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止。
二、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详见《水清、水涟苑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草案)》第三章。
三、物业费:
住宅:0.85元/月·㎡;商铺:0.85元/月·㎡;
针对三证齐全的陆家圩村业主车辆第一辆车免费停放,第二辆车按50元/月/辆收费,第三辆及以上车辆按100元/月/辆收费,如有来访客人车辆进出的,按照以下方案实施:每户业主每月向乙方领取5张免费停车券(当月作废),每张停车券当天22点之前免费停放,超过当天22点需使用第二张停车券或按照临时停车收费标准计费(业主领取停车券需提前结清物业费、公共能耗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领取);
陆家圩本村外的业主车位泊位包月费: 100 元/个·月;
租户包月泊位费:160元/个/月;
临时泊位费5元/1小时,24小时内累计30元封顶;
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地下车库储藏室电费等由乙方按实际产生向用户收取;加装电梯的电梯年检费用及运行能耗费,按实向业主或使用人分摊,由乙方自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
本小区的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用于弥补乙方运营管理。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从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6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3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6日12:00 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3年7月16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秀水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水清苑7幢1楼微型消防站;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社区组织有关人员(包含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业主身份认证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参会表决(回收票)有效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表决票并签名,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废票计入参会率但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及环境、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计入总人数、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通过不正当形式拉票,贿票,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且不计入参会率。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秀水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水清苑、水涟苑(8-12)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
抄送:秀水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