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南城景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于2023年6月1日公示《南城景园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公示》,在公示过程中,议题二:《南城景园停车管理办法(草案)》收到少部分业主意见反馈,经业主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优化停车管理方案。对于停车管理方案进行部分调整如下:
修改前:第十四条地面公共停车位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和计费方法:
1、业主或整租租户免费登记一辆车,在地面有车位的情况下可免费停放48小时,如该车辆超过48小时未驶出小区的,则48小时后该车辆按照临时车辆开始计费。业主或整租租户第二辆车及以上车辆按临时停车收费。
2、车辆临时停车1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至2小时收费5元,2小时-4小时收费10元,4小时至8小时收费15元,8小时至24小时收费20元。按照0:00—24:00确定收费时段,一个时间段封顶收费20元。
3、若停车时间跨越两个时段的,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4、若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的,且连续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按封顶20元收费。
修改后:第十四条地面公共停车位车辆停放管理办法和计费方法:
1、业主凭房产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一辆机动车,48小时内免费,超出时间按正常收费。
2、外来车辆或者第二辆按如下收费:
一小时内免费,1-2 小时收费3元,2-4小时收费8元,4-8小时收费10元,24小时内15元封顶,超过24小时重新计费。
3、若停车时间跨越两个时段的,按两个时段标准分别收费,不足一个计费单位的按一个计费单位收费。
4、若停车时间横跨两个时段的,且连续停放时间不超过12小时的,按封顶15元收费。
修改前:第十五条商铺业主,商铺地面停车位管理办法和计费方法:
3、商铺经营户每月可到业委会办公室领取1小时免费停车券30张,(洗车店可领取100张)。
修改后:第十五条商铺业主,商铺地面停车位管理办法和计费方法:
3、商铺业主或经营户,如因经营需要,车辆较多,凭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可办理200元抵消2000元停车费方案,当月生效,次月清零,每月只能办理一次。
本次修改相关内容为《南城景园停车管理规定(草案)》最终稿,接下去,业主委员会该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希望各位业主积极参与!
附件:《南城景园停车管理规定(草案)》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南城景园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抄送: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人民政府、所前镇南城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