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共有部分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实行“业主交纳、统一存储、建账到户”和“业主决策、专款专用、政府监管”原则。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2〕10号)等规定,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确定时应当同步协商制定物业维修资金补建(续筹)方案。今年蚕花园小区已有部分坊区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经核查,蚕花园小区已建立物业维修资金。因部分楼幢已使用物业维修资金用于公共部位维修改造,为建立健全小区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共有部分和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改造,根据本小区实际,拟按以下方案续筹物业维修资金:
1、物业维修资金续筹范围:永和坊、永宁坊、永兴坊、永庆坊
2、续筹标准及方式:2023年12月31日前,由小区共有收入一次性补充物业维修资金0.2元/平方米,共计约7.5万元(具体金额由实际房屋面积确定)。
该方案经业主表决通过后由蚕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组织开展资金筹集以及向维修资金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资金续缴手续。
业委会联系人:戴连根联系电话86078113
社区联系人:龚鸣联系电话:88493171
蚕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盖章)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