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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铭楼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东方铭楼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94 2023-05-18 08:42:23

东方铭楼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东方铭楼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利益冲突或关联交易的,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及近亲属或所在单位、实际控制或直接或间接持股的企业及实体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

7.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8.无违章搭建;

9.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物

业服务费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1.不缴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2.受到党纪处分尚未超过所受纪律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

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

3.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 5 年的;

4.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 5 年以及加入邪教组织的;

5.道德品行低劣、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挪用、侵占业主共有财产,侵犯业主共同利益的。

四、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志愿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五、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东方铭楼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7人,实行差额或等额选举方式(如实行差额选举的,差额人数为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鼓励各幢业主积极参与报名;按照党员优先、有工作特长的业主优先;

2.报名人数小于7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3.报名人数等于7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4.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

5.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人数大于8人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共同进行内部推选(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和报名的候选人均有投票表决权,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

6.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按照得票高低情况依次进行递补;

7.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四、请有意参加东方铭楼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3年518日9时至2023年524日17时,至银沙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3年524日17时前提交至银沙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下午17:00。

联系人:俞耿,联系电话:8996715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东方铭楼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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