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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锦绣江南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锦绣江南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3 2023-04-10 11:30:04

锦绣江南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中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小区常住业主;

(8)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且未恶意拖欠物业费;

(9)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10)无违章搭建;

(1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条件。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锦绣江南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少于8人,报名工作将顺延,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2)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如果报名人数大于8人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共同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列入业委会候选人

(5)正式候选人公告后不允许退出公选,直至备案结束。

四、请有意参加锦绣江南花园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3年4月11日9时至2023年4月17日17时前到闻涛社区大厅(长河路1401号)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3年4月17日17时前交至闻涛社区大厅(长河路1401号)。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俞佳琪,联系电话:8680277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滨江区锦绣江南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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