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NO:HSJY[2025]038
湖墅嘉园全体业主:
湖墅嘉园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结合《湖墅嘉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嘉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会议,经业主委员会讨论,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议题:表决续聘杭州钱江人才开发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简要说明:合同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按照本合同第三十条满意度测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试用期满意度达到80%(含)以上,合同期限三年有效,否则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终止合同。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8年9月30日止。
物业费:高层住宅物业服务费(包干制含能耗费):1.75元/平方米·月;
多层住宅物业服务费(包干制含能耗费):1.00元/平方米·月;
商铺物业服务费(包干制含能耗费):2.10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服务费:30元/月/辆。
每年从公共经营性收益补贴:340000元。
服务标准:乙级。
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因附件内容较多,需要查看的业主可通过小区公示栏或“杭州电子业主卡”平台进行查看。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含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25年9月3日下午17点前提交至四幢一楼南面业委会信箱(或电子邮箱)。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电子邮箱:1213607294@qq.com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嘉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8月27日
抄送:湖墅嘉园业监会、小河街道娑婆桥社区、湖墅嘉园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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