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墅嘉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是否同意小区一楼大厅改造方案,费用约74万元,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方案总体说明:
前期草拟墙面全部采用瓷砖和全部采用无机防火喷墨装饰板的两个过程方案,并发在业主群进行初步讨论。在综合前期业主群讨论的各种意见的基础上,为兼顾美观和实用,并考虑成本因素,最终方案决定墙面主要使用瓷砖,每个单元的部分重点区域,采用无机防火喷墨装饰板,提升美观度,顶部、地面以修复翻新为主。
具体工程量、预算造价以实际公开招标为准,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投票时间:
1.网络(电子业主卡)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5日至2024年12月16日17:00止(12月15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12月16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2月16日19:00。开箱唱票地点为:社区会议室四幢一楼。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3、4、5、6、7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用短信、传真、QQ、微信、电子邮件等能追溯的方式查收确认,应当有业主本人收到的回复表达;
7.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第1、2、3、5、6、7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设在:社区会议室四幢一楼;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如录音电话)、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用短信、QQ、微信、电子邮件等可追溯方式进行投票(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投票人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从多”、“从众”、“随大流”、“同意多数意见”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及环境、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如有重复票按:杭州业主卡票>现场票>电话录音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娑婆桥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嘉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抄送:湖墅嘉园业监会、小河街道娑婆桥社区、湖墅嘉园物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