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漾河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漾河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漾河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等额选举,即5选5。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依次当选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三、表决时间
选举漾河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漾河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