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漾河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
产生办法公告
漾河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规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9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9个月以上;
(九)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十)未有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未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十一)未有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十二)未有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三)未有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管理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业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以授权自然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委员的选举。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个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由一个自然人代表。房屋共有的,业主可以授权共有人参加业主委员会的选举。漾河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5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等于5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不足5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3)报名人数超过5人的,则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人参与互选的方式,得票多者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需要向物业管理委员会递交履职承诺书(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5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人退出,由其他候选人进行递补,如若未有递补人员的,需要进行候选人延期报名。正式候选人公告期间不允许退出公选直至业委会备案。
四、请有意参加漾河公寓第五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3年3月13日9时至2023年3月19日17时前到水漾苑社区(地点:漾河人家1幢2单元一楼)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3年3月19日17时前交至水漾苑社区。水漾苑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高联系电话:13735479299 。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漾河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