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拟组建杭州市拱墅区漾河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前期社区居民委员会推荐、业主自荐,现将全部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3年02月23日至2023年02 月25日。
广大业主如有意见的,于2023 年 02 月 25 日前可以向街道办事处或具体实施的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书面提出。
联系人:王雷联系电话:13616550474
地址: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漾河人家1幢2单元一楼)
特此公示。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东新街道水漾苑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3年02月23日
附件:
漾河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自荐和推荐业主代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