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本人,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五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有一定的空余时间、至少能参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委会会议;
5.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以房屋出租为准,未出租的,视为居住);
6.为人公正正直、廉洁自律;
7.未拒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逾期3个月以上的;
8.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9.本人或近亲属未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的;
10.无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秋水苑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14人(视报名情况而定),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
2.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小于等于14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小于10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如果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4人时,由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14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5.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进入委员会候选人;
6.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四、业主委员会候选人的推荐渠道和期限
1.现场提交:请有意参加秋水苑小区第六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3年4月5日9时至2023年4月11日17时前到10幢一楼物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3年4月11日17时前交至10幢一楼物业办公室,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联系人:周炳华,联系电话:0571-87858995。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秋水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