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小区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拟决定召开业主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议题:表决授权新华园小区业委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全权处理与开发商之间关于退还8年质保金的诉讼及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诉讼原告、委托律师、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进行表决。
说明:本小区物业保修金存储期限为八年,退还在即,依法律规定,须在存储期限届满后六个月内完成争议处置,逾期未解决且未依法提起诉讼或仲裁的,保修金管理机构将直接退还建设单位。前期经业委会与地产多次会议沟通退还质保金未果,为切实维护小区全体业主共同利益,根据前期梳理的小区房屋质量遗留问题、依法启动争议处理程序,确保业主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新一届业委会需要通过诉讼,仲裁,和解,行政投诉或复议等形式解决争议,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相关费用按照法律规定标准和法院缴费通知书等确定。费用由小区公共收益列支。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业主委员会将接收业主的合理意见。如对议题有建设性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6年5月16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物业管理委员会。公示结束后,物业管理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杭州市新华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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