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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华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新华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2 2026-04-18 11:11:42


新华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新华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年满18周岁以上及每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满三个月以上。

二、鼓励符合下列情形的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不能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依照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终止其委员职务:

1.违反《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禁止性行为之一的;

2.不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

3.拒付或逾期十二个月以上未支付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4.不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5.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中工作及与该企业存在直接利益关联的人员。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新华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报名人数超过8人的,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2)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不足8人的,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新华园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于2026年4月18日9时至2026年4月24日16时前到大塘巷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6年4月24日16时前交至大塘巷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王方,联系电话:56799935 。

特此公告。

 

杭州市新华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4月18日

抄送:米市巷街道大塘巷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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