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宸金座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茂宸金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茂宸金座物业选聘工作已经启动,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拟定,现将《茂宸金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
议题一:表决《茂宸金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说明:1.物业服务期限:3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等级及服务内容:《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及以上服务;
3.物业费:(能耗费按实分摊)
高层住宅:5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
底商:5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
公共能耗费:0.7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管理费:80.00 元/(个•月)。
本物业共用电梯用电、公区共用空调用电、水泵用电、环境景观用水电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公共能耗费按实分摊。公共能耗费按照0.7 元/(月•平方米)预收12个月,每半年公示一次收支情况。
成立选聘小组7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业委会委员4人(委员、候补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2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茂宸金座小区业主委员会草拟,现将本《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等议题予以征求意见,时间自2023年10月11日至 2023年10月17日16时止。如有相关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发至电子邮箱:947931832@qq.com,也可书面提交至五星大堂茂宸金座第二届业委会的民意收集信箱,或者联系业委会陈秘书书面提交,电话1375086223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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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茂宸金座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茂宸金座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
抄送:凯旋街道、凯华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