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杭州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物管会委员王勇、冯鉴和、陈玉英因个人原因向物管会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后,物管会成员已不满足法定最低人数要求。经美邻嘉苑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依法解散本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现拟组建新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建主体:丁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明珠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二、组建名称:杭州市上城区美邻嘉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三、组成人员:本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人数共计9人(单数),具体组成如下:
1.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指派的代表1人;
2.社区居民委员会指派的代表1人;
3.业主代表7人。
四、业主代表的资格要求、推荐方式及期限等:详见本公告所附《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
请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并监督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完善业主自我管理组织和制度,共同创造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丁兰街道办事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