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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邻嘉苑小区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美邻嘉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88 2024-09-02 15:54:47


美邻嘉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增补美邻嘉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8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9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9月17日至2024年9月19日12:00止(9月17日、9月18日:下午14:00至晚上19:00,9月19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9月19日14:00,开箱唱票点:美邻嘉苑小区业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4.业主在杭州市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上查收确认;

5.电话确认。

(二)临时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第1、2、3、4、5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美邻嘉苑19幢底层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专人送达时,由业主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在杭州市业主电子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电话投票的,需有录音记录可追溯核查。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见证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随多数”、“从多”或“同意计入多数票”等意愿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为参会表决有效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临时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明珠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临时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美邻嘉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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