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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邻嘉苑小区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的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美邻嘉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73 2024-04-08 10:46:54


美邻嘉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议题一:表决《美邻嘉苑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丙级服务;

3、物业费:

小高层、高层物业服务费0.75元/月·平方米;

储间物业费:0.50 元/月·平方米。

商业用房物业服务费2.00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库管理费:40 元/月/位;全年一次性缴纳 400 元/位(优惠二个月)

4、住宅运行能耗费:实行代收代缴。每个季度,物业根据电力公司和水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能耗费《抄表缴费通知单》及物业公司已交纳小区公共能耗费的相关凭证,按住宅楼层系数【一楼 0.1,二至四楼 0.2,五楼以上(含五楼)0.25】和各户建筑面积进行分摊结算;

5、经营性收益:小区所有经营性收入属于全体业主,全部经营性的部分经营性收入(例如停车费、广告费、基站租赁等),业委会可向收入统一打入业委会账户并由业委会代收代管。涉及需物业参与管理物业支付不高于20%的管理费。

6、住宅物业管理考核奖励:上限为0.2元/月·平方米(详见《物业服务合同》)。

成立选聘小组7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业委会委员 3人(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3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业主代表3名,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如报名人员超过3名,则评选当日到业委会办公室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不来则视为放弃权利),未参与评选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现场监督。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4 年4月14日下午 17 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办公室。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意见按照法定的程序召开业主大会决定上述前事项。

业委会联系电话:18106558983。

附《美邻嘉苑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杭州市上城区美邻嘉苑小区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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