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莳家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候选物业企业为:
候选单位:杭州越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墩莳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候选单位:杭州安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墩莳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8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月19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3年1月15日至2023年1月19日 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3年1月19日 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接到会议组电话通知(需有录音),知晓本次会议议题的;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主管部门平台或与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的)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第1、2、3、4、5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4幢1楼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主管部门平台或与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的)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电话委托(录音)投票(电话委托必须有录音,并做好记录,可追溯核查)。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的、扰乱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业主代表);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墩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三墩镇墩莳家园业主委员会
2022年12月28日
抄送:墩和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