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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墩莳家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三墩镇墩莳家园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61 2022-11-21 16:18:11

墩莳家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 表决杭州市西湖区墩和社区墩莳家园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方案(草案)

说明:

(一)服务期限:四年;

(二)物业费:高层住宅¥0.85元/平方米·月(不含能耗),能耗费0.5元/平方米·月,商业用房¥1.5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管理费¥40元/个·月;

(三)评审小组成员组成:1.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3人,2.墩和社区:委派1人,3.业主代表:业主代表投票选出业主代表共6人;

(四)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共计7人,由社区纪检、小区支部担任。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1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12:00止;

3、 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2日12: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00 。开箱唱票地点为: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接到会议组电话通知(需有录音),知晓本次会议议题的;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主管部门平台或与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的)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第1、2、3、4、5种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设在:4幢1楼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主管部门平台或与主管部门平台联网的)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5、电话委托(录音)投票(电话委托必须有录音,并做好记录,可追溯核查)。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的、扰乱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选举以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委员会、业主代表);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5、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墩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三墩镇墩莳家园业主委员会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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