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袁家新苑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征询稿)

杭州市拱墅区袁家新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 2026-04-28 15:47:53


为规范袁家新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机动车停放秩序、保障车辆通行顺畅与行人安全、杜绝公共通道占用问题,从基础停车管理、停放秩序管理、分类收费管理、违规分级处理四大维度明确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章机动车停车管理

第一条通行管理:小区车辆由识别系统管控,大门道闸实行一车一杆逐一进出,禁止尾随冲卡,冲卡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负,设备损坏需全额赔偿维修、更换费用;车辆进入小区后禁止鸣笛,行驶速度需低于5KM/H。

第二条准入限制:仅允许5 吨以下、限高 2 米的车辆进入;载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运载家禽牲畜、带有强烈异味造成环境 / 空气污染等不宜进入的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第三条特殊车辆:执行公共管理和应急服务的军车、警车、应急救援车、环卫清运车、救护车、市政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取停车费用。

第四条禁停区域:小区消防通道(规划车位除外)为绝对禁停区,违规停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车主承担。

第二章秩序管理

第五条规范停放:车辆进入小区需服从秩序维护员的引导调度,规范停放在指定车位,不得占用车库通道及其他影响通行的公共区域;违规停放车辆将由物业通过上门、电话、短信/ 微信等方式通知移车,车主需无条件配合。

第六条违规处置:若违规停放影响他人且被业主投诉,车主无正当理由拒绝当天二次移车通知或无法取得联系的,物业可联合业主委员会,采取锁车、拖车等措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车主承担。

第七条财物与责任界定:车主停车后需自行关好车门车窗、开启防盗系统,随身携带车内证件及贵重物品,遗失后果自负;物业及秩序维护员仅负责车辆进出与停放的调度管理,对车辆碰擦、意外损坏等财产损失,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第八条特殊情况:业主因婚丧等事宜需临时安排车辆进入小区停放的,需提前1 天向物业报备车辆进出时间、停放位置、车辆数量等信息,由物业统一规划安排。

第九条资格审查:物业服务中心/ 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开展车辆资格审查,业主需主动配合提供户口本、身份证、行驶证、小区房产证等材料,确保待办车辆信息与证明材料一致。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十条本小区停车收费分地面、地库、临时、亲情车四大类,实行分类管理、明码标价,物业收费后需主动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需妥善保存备查;物业同时需按业委会建议优化服务、规范收费流程,具体标准如下:

1、地面停车管理:

未购车位业主及外来租客需停在指定地面车位,园区内地面车位包月160 元 / 月 / 个,商铺外围地面车位包月 200 元 / 月 / 个,车主需到物业服务中心带上身份证、行驶证、小区房产证等材料登记办理相关手续。(一户业主仅限一个车位,第二辆按临时停车收费)

2、地库停车要求:

已购买/ 租赁地下车库车位的业主,车辆需停在指定车位;若未停入地库而占用非指定区域,按临时停车标准收费,业主需及时到物业登记车辆信息,确保地库车位正常使用;业主购买的地库车位需缴纳物业费 50 元 / 月 / 个,按时缴纳以保障车位服务,且一个车位仅限停放一辆车。

3、临时停车管理:

前15 分钟免费,超出后按 5 元 / 小时计费,24 小时内封顶 20 元;车位实行先到先停、停满为止原则,车位数暂未确定。

4、亲情车停车管理:

每户业主每月可为亲友车辆申请8次免费停车,每次时长不超过6小时,需通过扫码登记领取免费权限;超出免费时长的,按临时停车标准计费。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人员管理,根据业主委员会建议改善服务,规范收费,合理引导车辆停放,收费后应主动向缴费人出具缴费凭证,缴费人应妥善保存缴费凭证备查。

第四章违规处理

第十二条车辆若出现影响通行、辗压井盖/ 绿化带、损坏公共设施、占用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等违规停放行为,物业需第一时间登记、拍照留档并及时处理,建立违规车辆信息登记库,每月将所有违规信息及情况向业主委员会报备;同时按违停次数分级处置,并明确各类违规的连带责任,具体细则:

1、初次违规:由秩序维护员张贴通知书,对车主进行劝导教育,联系车主及时移车、规范停放。

2、二次违规(本年度):由秩序维护员对车辆进行锁车处理,同时联系车主移车。

3、三次及以上违规:将车辆信息录入小区停车系统黑名单,取消该车辆在小区内3 个月的停放资格。

4、锁车后续处理:被锁车业主需携带身份证、行驶证到物业服务中心,签订承诺书等相关手续后解锁;若锁车时间超过12 小时仍未处理,物业将报警并申请拖车,后果由车主自负。

5、连带与法律责任:违规停放引发小区消防隐患,或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财产损失的,由违规车主承担全部责任并全额赔偿;若出现故意损坏道闸、殴打物业工作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恶性行为,秩序维护员有权制止并报警,涉事人员需承担相应的违法违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6、监督与公示:物业服务中心/ 业主委员会有权对违规车辆及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并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将相关违规车辆信息录入小区停车系统黑名单。

第十三条本停车管理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所有。

 

 

杭州市拱墅区袁家新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杭州广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