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次选聘办法,现就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评标业主代表条件及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评标小组组成:
1、物业评标专家1人;
2、业主委员会代表2人;
3、业主代表2人。
二、物业评标业主代表成员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即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上产权登记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三、物业评标业主代表的产生:
在业主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由业主委员会向业主发放报名表,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如超过应选人数则由业主委员会于开标当日抽签产生。
四、请有意参加物业评标业主代表的业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于2023年3月16日9时至2023年3月19日17时到与业主委员会联系报名和领取物业评标业主代表报名表,并于2023年3月19日17时前交至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3957135505。
五、抽签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10:00;抽签地点:业务会办公室。
开标时间:2023年3月20日下午13:00;开标地点:拱墅区白石巷318号海蓝财富中心南楼1003。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袁家新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