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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苑三期业主大会议题征求意见的公示

拱苑三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3 2022-12-12 17:48:33

拱苑三期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拱苑三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定近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议题一:续聘杭州阮家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附:《拱墅区拱苑三期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说明:

1、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期限为2+1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   年 月  日前,业委会将组织业主对物业进行满意度投票,若专有部分面积占相关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专有部分人数占相关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在满意度测评达到%,则本合同自动延续履行,直至   年  月   日止,否则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进行续聘投票;

2、物业费:住宅:1.25元/平方米·月(不含公共能耗费,阮家桥村民(以实际登记名单为准) 的物业费由阮家桥经济合作社(本合同中丙方) 按季度统一支付,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函及乙方相关票据后付款。具体支付时间为每服务三个月后 15 日内支付前面三个月应支付服务费款项,以后每次付款时间以此类推;其他业主的物业费由物业服务企业直接向业主收取);

商铺:2.2元/平方米·月(不含公共能耗费、市容环卫部门的垃圾处理费,使用人不缴付的由该商铺总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中央空调等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能耗费,为0.4 元/平方米·月。由业主委员会从经营性收入中列支按月统一向乙方支付;

地下车库车位服务费免费。

议题二:表决维修消防主机

说明:小区消防主机因年久失修,为防止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提升小区品质,物业管理委员会拟决定对小区消防主机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最高限价45万元,费用65%部分由物业出资,35%部分(约157500元)由小区经营性收益支出。

议题修订《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四:修订《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五:选举拱苑三期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接受业主的咨询,并接收书面意见。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的,请于2022年12月19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物业管理委员会。本次公示结束,物业管理委员会将按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上述议题进行表决。

联系人:物业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88302886  

特此通知,2022年12月13日至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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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拱墅区拱苑三期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2.《管理规约(草案)》

3.《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拱苑三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2日

抄送:阮家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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