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苑三期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单位业主可委托自然人代表参选),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的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九)25周岁以上,75周岁以下(含)。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道可委派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拱苑三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9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一)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小于9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差额选举人数;
(二)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等于9人时,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则全部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三)报名人数大于9人时,本小区候选人采用以下办法产生候选人:
(1)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报名的候选人及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共同进行推选投票,按照得票高低选出9名委员候选人。
(2)推选工作提前3天通知各位候选人,推选工作不得委托他人参与投票,不参与现场投票的视为放弃投票权但有被选举权。
(四)业委会候选人初步公示期间有退出选举的,由推选时其他得票高的候选人列入业委会候选人;
(五)业委会委员正式公告期间,候选人不得退出选举,直到备案结束。
请有意参加拱苑三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2年10月30日9时至2022年11月5日17时前到阮家桥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2年11月5日17时前交至阮家桥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物业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88302886
特此公告。
拱苑三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