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苑三期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拱苑三期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正式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2人,即9选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相关方法如下: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7人)的,符合当选条件的委员候选人确认当选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重新确定委员候选人后进行补选,若未达到5人的,需重新进行选举。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委托物业管理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3.本物业管理区域设立候补委员具体规定如下:本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未当选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经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业主同意的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依次列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总数的50%。
三、表决时间
选举拱苑三期小区第三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拱苑三期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2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