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誉湾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天誉湾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天誉湾小区物业选聘工作已经启动,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拟定,现将《天誉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
议题:表决《天誉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附《物业服务合同》
说明: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及以上服务;
3.物业费:(能耗费按实分摊)
高层住宅:4.2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
洋房住宅:5.0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
底商:5.0元/月·平方米(不含公共能耗费);
公共能耗费:0.6 元/月/平方米;
地下车位管理费:80.00元/个·月
本物业电梯、水泵运行费、环境景观用水、公共区域照明等能耗费按实分摊。公共能耗费按照0.6元/月/平方米预收12个月,每年公示一次。
成立选聘小组9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日由政府“政采云”平台随机自动抽取产生)、业委会委员6人(委员、候补委员内部推选产生)、业主代表2人(报名、抽签产生)组成物业选聘小组。
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充分征求业主的意见,经天誉湾小区业主委员会草拟,现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天誉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议题予以征求意见稿,时间自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6日17时止。请有意见表达的业主将书面意见发至邮箱:tianyuwanyeweihui@163.com。
(杭州电子业主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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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誉湾小区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上城区天誉湾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10月30日
抄送:笕桥街道、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