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墩颐景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表决是否续聘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三墩颐景园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表决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次投票需符合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续聘年限:本小区与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续聘年限三年,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价格:物业费维持现状(多、高层住宅:2.2 元/月·平方米; 排屋住宅:3.1 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3.27 元/月·平方米;地下车位管理费:55 元/月·个)。
公共能耗费:维持现状,采取预收0.35 元/月·平方米,按实际消耗向业主分摊,乙方代 收代缴。包括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水、电、气(油)等能耗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预交的公共能耗费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若有结余的,将结转入下一周期的公共能耗费用。
服务标准:甲级服务。
服务承诺:投资10万元对小区进行提升改造。
投票时间:
1. 网络(杭州电子卡)投票时间: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9日24:00止;
2. 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11月3日至2024年11月10日12:00止;
3. 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12:00止(11月8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9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1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 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 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11月10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曲水苑10幢2单元2楼业委会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采取下列第1、2、3、4、5、6项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能证明为业主本人所拥有的QQ、微信、电子邮件、房管局电子投票系统)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采取下列第1、2、3、4、5、6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点:曲水苑10幢2单元2楼业委会会议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含第三方服务机构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含第三方电子投票系统、微信、钉钉、房管局电子投票系统或其他专用程序):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手机验证码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房产证复印件);
5.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6.电话方式:由有业主委员会或委托业主大会第三方服务机构依据业主登记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发放、回收表决票。电话应录音,其内容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视为未参会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随多数票”的,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以投票开箱日前一天12:00为统计截止日)以及其他存在违反《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颐景园小区管理规约》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6.任何通过不正当形式拉票、贿票,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表决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
7.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单独签名;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三墩镇颐兰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三墩颐景园第六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抄送:三墩镇颐兰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