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三墩颐景园业主大会议题的公示(物业续聘)

三墩颐景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21 2024-10-10 10:22:39


三墩颐景园全体业主:

三墩颐景园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结合《三墩颐景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召开2024年度业主大会计划内容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

一、表决是否续聘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三墩颐景园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表决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次投票需符合专有部分面积占比2/3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2/3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续聘年限:本小区与浙江绿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本次续聘年限三年,服务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价格:物业费维持现状(多、高层住宅:2.2 元/月·平方米; 排屋住宅:3.1 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3.27 元/月·平方米;地下车位管理费:55 元/月·个)。

公共能耗费:维持现状,采取预收0.35 元/月·平方米,按实际消耗向业主分摊,乙方代 收代缴。包括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的水、电、气(油)等能耗费用,业主、物业使用人预交的公共能耗费不足的,应及时予以补足;若有结余的,将结转入下一周期的公共能耗费用。

服务标准:甲级服务。

服务承诺:投资10万元对小区进行提升改造。

合同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详见附件,同时可请业主查阅小区公众号相关公告。

请扫码关注小区公众号服务合同等材料请扫码查阅

 

 

业主有相关意见及建议可以以书面形式于2024年10月16日17时前反馈至业主委员会,业委会将结合业主意见启动下一步工作。业委会联系电话:15988833339。

本次公示结束,如无业主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或无其它决定业主大会召开事项发生的,业主委员会将按法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规定召开业主大会。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三墩颐景园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10月9日

抄送:三墩镇颐兰社区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