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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悦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水悦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41 2025-10-10 15:07:43


 

水悦花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临安区水悦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本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8.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乡镇)等开展的培训;

9.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7.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8.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9.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水悦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并且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按照本议事规则等审核并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名单;若符合条件初步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和差额人数的合计数的,按照以下办法产生候选人:

1.报名等于10人时,在经过社区党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后,递交业主大会表决;

2.报名少于10人时,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达到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3.报名大于10人时,在经过物业管理委员会及社区联审后,安排全体业主推选日,接受业主的主动推选(按每户业主一个推选权,使用网络投票)的方式,按得票从高到低(票数相同时以面积多者为先)产生正式10位候选人;经过初步公示后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4.若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总面积中二分之一且占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超出数量的候选人不列为业主委员会正式委员,可以根据第二十八条列为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

若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总面积中二分之一且占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未达到应选委员人数的,按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补选以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5.如确定的候选人在公示发布后提出退出的,缺额人选按照上述办法产生的初步候选人中进行递补或重新组织推荐,再次提请街道和社区审核把关确定,并对确定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说明情况。该公示不受15日规定限制。

五、请有意参加水悦花园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10月11日9时至2025年10月17日16时前到青龙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10月17日16时前交至青龙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联审。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63810090

特此公告。

 

杭州市临安区水悦花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抄送:青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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