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九住建办字【2021】78号关于印发《九江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指导规则》的通知”及政府指导性文件2021年江西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县住建局的指导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开发建设单位代表、业主代表,共11人,于2022年5月31日组建铭城尚品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结合铭城尚品小区的实际情况,经筹备组研究决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筹备组决定于2022年8月31日,在本物业区域以公开方式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逾期未完成,则自动延期。
二、筹备组研究拟定《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表决规则(草案)》、《铭城尚品小区管理公约(草案)》;确认业主身份、业主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
三、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1、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2、表决《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表决《铭城尚品小区管理公约》。
四、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名额为7名,候补委员名额为2名,任期自2022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4日,届期3年。
五、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本人及其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及其下属单位任职;
5、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6、具有较强的公信力及一定的组织能力;
7、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业主,建议不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
1、不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违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3、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
4、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5、擅自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6、被司法部门认定有犯罪行为的;
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业主可以自荐,也可以联名推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协商确定,或投票决定。
八、自荐或推荐人应到筹备组领取《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自荐表》或《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地点:铭城尚品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办公室,过期不予登记。
九、业主表决权数按其拥有物业登记的专有部分建筑面积计算。住宅物业区域的人防、停车库等不计算表决权数。
十、公示方式:
筹备组将于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30日,在铭城尚品小区显著位置公示《铭城尚品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及简历》、《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铭城尚品小区管理公约(草案)》、《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及其专有部分面积明细表》、《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票样)》。
十一、选票送达方式:
筹备组将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28日以电子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由筹备组派8名工作人员将《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共同送达,由业主签收。业主本人应当按照《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中的要求和形式进行表决,经本人签字后,由筹备组工作人员收集,也可由业主投放到指定地点。业主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和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一名代理人可同时代理业主不得超过5人。委托书应交筹备组予以核实。
十二、业主委员会委员、《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铭城尚品小区管理规约》,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可以以楼或单元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作为监票人,也可以聘请无利益相关的第三方作为监票人。
十三、选票结果统计方式:
筹备组于2022年9月5日,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验票,由筹备组对收集的《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大会会议表决书》进行审核和统计,形成《铭城尚品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由筹备组召集人和监票人签字确认。
十四、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验票结束后3日内,由筹备组组织召开本物业区域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筹备组宣布《铭城尚品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公布当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和业主委员会候补委员名单;当选的业主委员会采用集体讨论方式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
十五、业主委员会备案: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由业主委员会持相关材料到县住建局和钓鱼台社区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履行职责,筹备组职能终止,自动解散。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铭城尚品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分工及联系方式。
十六、本工作方案由筹备组负责解释。
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
铭城尚品小区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
(社区居委会章)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