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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郡东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紫郡东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3 2025-09-09 19:11:41


紫郡东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紫郡东苑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业主委员会委员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九)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本人或直系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或物业经营用房承租人的利益相关人。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十一)主动辞职或被业主大会终止职务的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含候补委员)。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紫郡东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其中南区候选人不少于7名(排屋区原则上1名),北区候选人不少于4名。

(1)经资格审核后,若符合条件的南区报名人数超过7名(排屋区原则上1名)或北区报名人数超过4名,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参选人进行竞职演讲,再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内部差额选举,根据得票多少最终确定候选人;无记名投票的投票权:参选人每人一票;如有人同票,将针对同票人再次进行推选,直至产生全部候选人为止;

(2)经资格审核后,若符合条件的南区报名人数等于7名(排屋区原则上1名)、北区报名人数等于4名,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则全部进入正式候选人名单;

(3)经资格审核后,若符合条件的南区报名人数少于7名(排屋区原则上1名)或北区报名人数少于4名,则报名人数不足的区域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候选人初步公示时,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相应区域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请有意参加紫郡东苑第三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5年9月10日9时至2025年9月16日17时前到紫萱社区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5年9月16日17时前交至紫萱社区。社区党组织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潘恩奇,联系电话:19857027167

特此公告。

紫郡东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9月9日

抄送:紫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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