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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紫郡东苑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紫郡东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816 2023-07-22 11:22:28

紫郡东苑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授权业主委员会作为法律诉讼主体起诉涉侵害业主共同利益及小区公共收益等相关事宜

议题二:聘请法律顾问,费用在4万元/年以内,从小区公共收益金中支付

议题三:聘请业委会专职秘书,费用为:每月4500元,从小区公共收益金中支付

议题四:修改《议事规则》第五章第四十三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经费


议题五:表决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候选物业企业为:

1、第一中选候选单位: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附:《紫郡东苑物业服务合同》)


2、第二中选候选单位:杭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紫郡东苑物业服务合同》)


投票时间:

1.网络(电子业主卡)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5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6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6日12:00止(2023年8月13日至2023年8月15日(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2023年8月16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3年8月16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紫萱社区二楼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查收确认。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设在: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由业主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传真(以传真方式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6.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7.QQ、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投票(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疫情等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6、7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随大流”或“同意计入多数票”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3.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及未分摊面积部分不计入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欠费超过一年的)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不得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权数计入总人数、建筑物总面积。

5.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并签名,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投票人业主身份及其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紫萱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西湖区紫郡东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3年7月22日

抄送:三墩镇政府、紫萱社区居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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