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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国之璟府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附:《国之璟府物业服务合同(选聘合同草案)》)

萧山区国之璟府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20 2022-07-06 13:42:33

说明:

1.选聘物业服务的合同期限为3年;

2.物业服务等级为《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

服务;

3.物业费实行浮动报价,高层住宅(不含能耗):2.8元/平方米·月--3.1元

/平方米·月;排屋住宅(不含能耗):4.3元/平方米·月--4.8元/平方米·月;

商业(不含能耗):4.8元/平方米·月;地下车位管理费60-80元/个·月。能耗

费用: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电梯轿厢内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

行消耗的水电费及日常照明、用水等费用,按照0.5元/平方米·月包干收取;

4.组织海选投票,根据得票数最高的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为中选物业服务企

业。(海选规则:海选前7天,小区内发布海选公告,由小区全体业主进行投票,

投票时间以海选公告为准,投票方式采取网络投票、电话投票以及一遍上门投

票,逾期投票将不予统计;投票参会比例要求达到小区业主的三分之二业主参

与,由得票高的前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为中选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后续二选一的

业主大会选举);

5.提交最高票的2家为中选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表决产生最终中标

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

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

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选出;若业主大会表决未选出一家物业服

务企业,则提交得票数最高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再次表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杭州市萧山区国之璟府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活动,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国之璟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次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实施物业服务。

第三条物业选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由业主大会决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五条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组织实施工作。业主委员会将聘请并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协助业主委员会实施物业服务项目选聘工作。

第六条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本次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基本要求:

1、物业服务期限:3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2、物业服务等级:《杭州市普通住宅物业菜单式服务参考收费标准》甲级服务;

3、物业费:根据小区业主大会表决结果作为最高限价执行:物业费报价实行浮动报价,高层住宅:2.8元/月·平方米--3.1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排屋住宅4.3元/月·平方米--4.8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商业4.8元/月·平方米(不含能耗),地下车位管理费60-80元/个/月。

共用电梯、增压水泵、水系景观、电梯轿厢内空调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消耗的水电费及日常照明、用水等费用,按照0.5 元/㎡/月包干收取。

4、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及业绩。

4.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 】 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4.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报名提供下载文件加盖公章);

4.3符合《2021年度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AA级(含)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报名提供下载文件加盖公章)。

4.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

4.5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4.6公司成立年限不低于6年;

4.7浙江省区域内在管楼盘不少于5个,其中在管16万方的楼盘面积不低于3个,以供业委会现场考察(如是前期在管物业的,请在报名时提供社区出具的在管证明,在管证明落款时间需要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4.8不允许挂靠,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下辖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参选。

第二章物业选聘的流程

第八条委托第三方根据业委会意见负责起草选聘文件。选聘文件通常包括《选聘公告》、《选聘文件》、《竞选须知》、《竞选文件编制要求》等;

第九条制定选聘标准、评标办法,重点是《选聘文件》的编制和标底的确定。最终授权业委会会议讨论定稿;

第十条第三方负责代为受理报名、代为登报、代为发布、代为组织评标、代为评分统计,代为出中标通知书;同时抄送在管物业公司终止物业服务函;

第十一条发布物业选聘公告。通过小区公告、登报和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物业选聘公告,内容主要是拟定竞选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竞选文件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物业选聘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确定时间组织选聘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第十二条产生2家物业服务企业的选聘流程:

一、投标截止日不少于3家物业服务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以及按时送达投标文件为准;

1、发布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接受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名;

2、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参选资格,符合条件的为参选物业服务企业:

3、以投标截止日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点之前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候选物业服务企业;

4、组织参选候选物业服务企业参观小区环境和查看设施设备(各参选企业自行勘察);

5、组织参选候选物业服务企业进小区开展现场路演,路演不得贿选,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视疫情调整路演方式);

6、组织海选投票,根据得票数最高的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为中选物业服务企业。

(海选规则:海选前7天,小区内发布海选公告,由小区全体业主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以海选公告为准,投票方式采取网络投票、电话投票以及一遍上门投票,逾期投票将不予统计;投票参会比例要求达到小区业主的三分之二业主参与,由得票高的前两家物业服务企业为中选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后续二选一的业主大会选举)。

7、提交最高票的2家为中选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表决产生最终中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大会会议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选出;若业主大会表决未选出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则提交得票数最高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大会再次表决)。

七、《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方案(草案)》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授权业委会根据本方案拟定《国之璟府小区物业服务选聘文件》,由业委会根据本方案组织实施物业服务企业选聘工作。

二、若报名截止时间止有效报名单位少于三家,则延长报名时间;

三、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少于三家的,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止,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少于三家,本次招标做流标处理,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第十五条由业委会公示候选单位名单,候选单位在业委会规定的时间进小区,并在规定的位置展示或路演;

第十六条业主大会表决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的业主大会。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以书面、电话录音、网络投票的表决形式,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且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从2家候选单位中选出一家为最终中标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七条公布表决物业服务企业二选一的结果。根据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宣布中标企业,并向中标企业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本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安排好物业做好承接查验工作;

新老物业交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建部《承接查验管理办法》、浙江省《承接查验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业企业退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承接查验,并签订好承接查验协议;授权业主委员会组织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第三方机构需具备消防从业资格及特种生产许可证的从业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全法》的条件;

第十九条业委会作为国之璟府物业选聘工作的主体方,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整体工作流程的审核、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所有涉及的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确认、审核、相关物业资格审查等。并负责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宣传工作,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二十条国之璟府物业选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合同约定内容,提供物业服务项目选聘的服务。协助业委会草拟物业服务项目选聘所需各类文件,相关宣传资料制作,选聘文件印刷,公开物业选聘登报、代为报名、开标统计等工作。

新老交接需进行承接查验,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承接查验的,需符合(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文件浙消(2020)140号,浙江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管理规定)需在浙江省消防技术系统目录中企业,符合不少于8人的条件;并具备(市场监管局签发的特种设备许可证);且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并需提供社保证明。

 

第三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根据《国之璟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方案提交业主大会表决确定后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方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如本方案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国之璟府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有相抵触的条款,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

 

附件:《选聘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含物业服务甲级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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