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宸府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续聘工作方案的公示
尊敬的金宸府小区业主:
根据《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及《绍兴市上虞区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经本小区业主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物业服务企业续聘事项,具体方案如下:
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及议题
拟于本公示期满后以网络、书面、电话等征求意见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向全体业主书面征求是否按“续聘方案续聘杭州瑞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的意见进行表决,业主大会会议委托绍兴上虞立德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代理服务。
二、续聘方案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维持原状不变):
高层住宅:2.0元/平方米·月(含公共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
商铺:3.0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库):50元/个·月。
(二)服务合同期限
服务合同期限:合同期三年(每年进行服务质量考评,第一年考评得分80分及以上的,合同续签二年;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业主委员会有权发起业主大会解除物服务合同。)
(三)服务内容、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在各单元楼道张贴公示。
(四)其他承诺:
1.业委会委托第三方代理的续聘所产生的代理费用由物业公司承担;2.合同期内向业主委员会缴纳履约保证金伍万元,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考核办法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3.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单项未超过2000元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具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4.南门设置形象岗亭,早上7:00 至晚上 20:00 形象岗立岗;5.南门口石球改换花箱;6.对全小区标识标牌进行升级改造,确保全面性、可视性和警示性。
公示期七天,自2022年8月1日至 8月7日,有异议或更好建议的业主请于2022年8月7日17:00前以书面的形式向业主委员会进行反映。业主委员会将结合业主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将完善后的方案通过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表决。
绍兴市上虞区金宸府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