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物业秩序部门数据统计,随着小区入住率的提高,地库车辆增加停车需求剧增,由于小区地下车库访客车位数量有限。
目前,地下车库占用通道违规停放约35次/月、同一车位被多车恶意占用停放约120台,无车位车辆长期占用访客车位约59台等。
各种地下车库违停占道行为导致车辆停放混乱,车主为争抢车位纠纷不断。(其中报警以及停车纠纷,据不完全统计已发生约30起之多)
种种违停、恶占行为,对已购买车位或租赁车位的业主,造成极大的停车影响。秩序管理人员编制有限,无法正常满足地下车库停车“跟随”式管理。
解决方案:
一、拟决定将原地下车库访客车位变更至地面访客车位,在地面停车区域划定75个固定访客车位。原地下访客车位(业主共有地下车位)通过公开摇号方式,面向和宁文华府小区住宅业主出租。
1、地面访客车位分布以物业地面访客车位分布图为准(3、4、18、21号商铺区域停车位);
2、除特殊车辆110、120、119抢险车辆可下车库,业主接送伤残家属等紧急情况下也可放行下地库,停留时间不超过30分钟,停放位置由值班保安跟随安排。其余无车位及一位多车车辆(车位已有车辆停放后,第二辆车不可进入地下车库)。注:调整《和宁文华府停车管理方案》关于车辆进入地下车库权限,按照此次业主大会决议为准。
3、地面访客车位通过和宁文华府“绿都人家”小程序预约,停车券申领规则不变。
4、业主地面访客车辆1小时内免费停放,超过1小时按照3元/小时收费,封顶12元/天。
二、地下车位摇号及租赁规则:
1、租赁形式:公开摇号的方式(详见《业主共有地下车位摇号程序》);
2、摇号资格:和宁文华府住宅小区业主,以户为单位;
3、租赁期限:一年;
4、续租形式:每年摇号一次(对于中签车位区域不满意者,可以放弃此次中签资格,同年内不得参与第二次摇号);
5、本租赁车位不支持安装私家车充电桩;
6、车位车辆登记:中签结果公布后一周内,中签者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停放车辆牌)前往物业物业服务中心登记录入系统,并缴纳相关费用,逾期登记或者逾期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放弃此次车位租赁,租赁资格纳入下一轮摇号。
《业主共有地下车位年租摇号规则(草案)》
一、租赁摇号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1、摇号组织方式:本小区业主以户为单位参加公开摇号,首年摇号暂定于2025年X月X日,具体时间以业委会公告时间为准。根据《和宁文华停车管理办法》的约定,有意租赁的业主可通过摇号方式取得限定范围内业主共有地下车位的租赁资格和选择次序,对于未中签者将按照摇号结果依序建立候补名单。选定车位的业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租赁手续后,物业将录入其车牌;逾期未缴纳费用的将视为弃权,按摇号结果顺位由下一名候补业主选车位。原则上车牌不得随意添加或更换(特殊情况须经业委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车位的使用时限为一年,到期后业委会将根据上述规则重新组织公开摇号。
2、时间进度安排:
(1)申请登记:业委会发布公告之日起5天;
(2)资格审核:申请登记截止后3天;
(3)摇号及车位选择:资格审查结束当周的周末其中一天;
(4)摇号结果公示:摇号后3天;
(5)租赁手续办理:公示结束之日起7日内。
二、申请资格和条件
摇号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和宁文华小区业主。若申请人为业主本人,须提供产权证明及业主本人身份证明;应以户为单位参加摇号,每户每年度仅能获得一个摇号资格。
2、车位仅允许业主或业主的直系亲属自用,不允许转租、转借或用于停车以外的其他用途。登记车牌时须提供车位使用人的驾驶证复印件,以及停放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参与摇号者应遵守《和宁文华管理规约》和《和宁文华停车管理办法》,承租期间文明、规范使用车位。
4、参与摇号者应事先考察好意向车位的位置、停放环境等因素,选择车位后不得更换,若获得摇号资格后仍无意向车位,可放弃选择资格,相应选择资格顺延至下一位。选好车位后应及时缴纳车位租赁费和管理费,并签订《车位租赁协议》(见附件一)。按照《和宁文华停车管理方案》,允许承租人在承租车位登记至多2个车牌号,但须提交登记车辆为业主自用车辆的相关证明材料,且同一时间仅允许一辆车停放至地下车库。
5、根据《和宁文华停车管理办法》规定,承租人须严格按承租车位号停放车辆,针对随意停放车位且拒不配合物业/违停所在车位业主要求挪车的,违规一次即中止合同并取消三年内参与摇号资格;针对随意停放车位,违规前两次予以警告,违规第三次即中止合同并取消三年内参与摇号资格。
6、在承租期间,承租人对承租车位不得进行转租、转借或擅自提前退租,否则业委会将终止车位租赁合同并取消承租人户三年内参加公开摇号资格,且承租人预交的租赁费业委会不予退还。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因转让本小区的房屋非为本小区业主的;
(2)因业主已于租赁期开始日后自行购买本小区车位(不含另外租赁)而不再需要租赁车位的;
(3)其他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无须使用本小区公共停车位的。
以上情形发生后,承租人应提供相关证明并及时与业委会完成退租手续,租金结算方式:业委会收取的租金部分,根据实际租赁月数结算相应租金,并加收一个月租金作为合同违约金,剩余部分予以退还。物业已收取的停车管理费用及租金分成部分由承租人与物业自行协商处理。
7、对于发生以下行为的,除了取消其本次摇号资格外,在三年内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公开摇号租赁车位,如已承租到车位,业委会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已预交剩余租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业委会,业委会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证明资料获取摇号资格的;
(2)车位非业主家庭自用,而转租、转借给租客或其他人的
(3)非用于停放机动车途的;
(4)扰乱公开摇号秩序,拒不听从劝阻的;
(5)多次违反《和宁文华停车管理办法》的规定,拒不服从管理的。
三、车位租赁摇号及登记程序
1、公告及申请登记:申请人应在自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至和宁文华物业前台提供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申请登记。
2、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登记截止之日起三日内将组织结合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制作号签。
3、现场摇号:为了确保摇号全过程公平公正,将邀请社区工作人员与业委会成员共同参与监督。摇号前由业委会代表公开宣读摇号规则。
(1)将于和宁文华20号楼1楼业委会办公室,组织通过资审的申请人应用微信小程序进行年租车位选择次序的摇号。若申请人本人无法到场,可通过线上参与摇号,亦可委托其直系亲属到场代为参加摇号,但须提供书面委托书。根据可年租范围的车位数量,摇号号签取前75号(含)为中签人,75号及以后号签为候补人,记入候补名单内。
(2)中签人应在现场按签号次序进(从小到大)行拟租赁车位选择,每人限时5分钟,逾期视为放弃,顺延由下一号签人挑选车位,直至公共车位全部被选完或无待选号人。
4、摇号结果公示:自现场摇号结束之日起将对结果(包括中签人、候补人信息)进行3日公示,包括签号(选车位次序)、车位选择结果(选择车位号、弃权或候补)、中签(候补)人房号、拟登记车牌号等。若对摇号结果有异议的,请书面提交至业委会,业委会将进一步核查并反馈;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将由物业工作人员在7日内按照签号顺序逐一联系中签(候补)人办理车位租赁手续。
5、租赁办理手续:拟承租人应在中签结果公示结束后7日内到物业前台办理租赁手续,包括一次性缴纳合同期内车位租赁费和管理费、签订《车位租赁协议》、车牌登记等,逾期未办理则视为自动放弃,将由物业根据已登记的候补名单,依次联系顺位候补人是否于7日内补位办理租赁手续,以此类推。
6、若公开摇号结束后仍有剩余车位可供出租的,其他业主可至物业处申请登记,以先到先得的方式承租意向车位,合同期至下一期出租日前一天,按剩余可用租期(月数)支付租金。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摇号中签后主动弃权或者发生违规行为的,将取消其选号资格并依次补位给其他候补申请人。
2、为方便第二年的车位租赁摇号工作的开展,将在《车位租赁协议》中统一约定车位租赁服务到期期限。
3、业主委员会为管理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方案内容进行调整或变更,但应提前进行公告并征求意见。
一、机动车停车位实行“一车一位”制,一个停车位对应停放一辆机动车,不得多辆机动车停放在一个车位内,车位不得私设围栏等阻碍相邻机动车停放和通行的障碍物;不得改变车位的用途,用于车辆停放以外的作用;严禁私自安装充电桩;不得堆放杂物;不得超出车位线、占用过道、消防通道;车辆应当保持整洁;否则均视为违停。大货车、集装箱车、拖拉机、工程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如确有施工需要,需征得物业公司同意方可进入;送货、提货及搬家车辆进入小区内,须提前与物业公司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指定区域停放,装卸完毕应立即驶出小区;货车在载货、卸货时,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载货、卸货完毕后须立即驶离小区;业主搬家时的贵重、大件物品及货运车辆带货出门时,必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贵重、大件物品放行条后方可出行;当小区停车场车位已满时,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车辆进入;严禁业主私拉电线用于电动车充电,应在指定的便民充电站进行充电。
二、车辆在通过小区机动车出入口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杆。若发生尾随冲杆的,物业公司有权向行车人收取损失及修复费用,所发生的损失由行车人负责。
三、如有因不交纳相关费用或其他纠纷故意损坏道闸、殴打管理人员、封堵小区出入口等行为者,可由物业公司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肇事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物业公司有权将该车辆录入系统黑名单。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车辆违停,由物业公司拍照取证,违停二次及以上的,由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宣传栏、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等公众平台上予以曝光该车辆车牌、具体行为人的姓名及房号等相关信息。
五、若违停车辆严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或占用消防通道的,物业公司可报警拖车或由社会第三方机构进行拖车,所产生的费用由违停车主承担。
签约业主须严格按承租车位号停放车辆,针对随意停放车位且拒不配合物业/违停所在车位业主要求挪车的,违规一次即中止合同并取消三年内参与摇号资格;针对随意停放车位,违规前两次予以警告,违规第三次即中止合同并取消三年内参与摇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