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方案(在原物业服务企业续聘不成功的情况下开展)
(一)管理服务模式:包干制服务模式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
1、第一年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
多层住宅:1.15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1.67元/平方米·月(内含公共能耗费)
商业用房:1.75元/平方米·月
联排别墅:1.75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服务费:30元/个·月
2、第二、三年收费标准调整(在年度测评达到85分及以上的情况下,收费标准在原基础上适当上调)
多层住宅:1.30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1.80元/平方米·月(内含公共能耗费)
商业用房:1.80元/平方米·月
联排别墅:1.80元/平方米·月
地下车位服务费:30元/个·月
(三)服务合同期限:
合同期叁年(第一年为合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考核标准参照考核激励办法>续签二年),履约保证金10万元,合同约定物业服务标准,并制订详细的考核办法(见附件)。年度测评达不到80分,业主委员会有权发起业主大会会议,由全体业主表决决定是否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四)人员配置及要求
本项目配置服务人员不少于34人,专业岗位需持证上岗。形象岗保安年龄控制在45周岁以下,退伍军人,身高172CM以上,品貌端正。一般保安人员年龄男不大于50周岁,女不大于45周岁;保洁人员年龄男不大于65周岁,女不大于60周岁,身体健康。
(五)资金支持及管理方案
1、业委会委托第三方代理的续聘/选聘所产生的代理费用由最终中选物业服务企业承担;
2、合同期内向业主委员会缴纳履约保证金壹拾万元,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考核办法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3、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单项未超过1000元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具体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4、由参加竞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编制详细有效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六)选聘时间:
暂定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4月7日
(七)选聘方式:公开选聘的方式
(八)竞聘单位报名条件:
竞聘人一般资格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物业经营许可;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服务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有完善的物业服务质量管理体系,有物业管理经验;
3、上虞区域内在管物业项目建筑面积达到40万平方米及以上;
4、企业近二年内,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通报、批评过的物业服务企业(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在上虞区、越城区、柯桥区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且有效期内的,出具相关的《物业企业备案证明》/《外来物业企业备案证明》的物业服务企业;
6、小区业委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所属或持股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加;
7、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聘。
(九)交接时间:
暂定2022年4月8日
(十)选聘活动的组织:
1、选聘组织单位: 新上海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
2、选聘代理机构: 绍兴上虞立德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有限公司
3、竞聘方式:
第一阶段:组织资格评选,并最终入围3-5家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给评选大会;
第二阶段:组织评聘大会,评聘出2家入围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阶段: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按法定程序确定最终中选物业服务企业。
4、评聘原则:
(1)确定报名单位进入评聘:若初审通过的报名单位3-5家时,直接进入竞聘活动;若初审通过的报名单位超过5家,由业主委员会进行初评,评选出最好的5家物业服务企业进入到下一环节,若在规定时间内有效报名的竞选人少于3个,将延长报名时间。
(2)评聘委员会应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或社区代表、行业主管部门代表、物业行业专家、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及业主代表等人员组成,成员为7人,其中业主委员会委员代表和业主代表应占总人数的50%以上。
(3)根据竞聘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规模、实际经营情况、管理水平、拟派驻的成员情况(管理人员能力、专业人员技能等)、创新能力和对本项目的管理设想、资金及人员的投入力度等方面进行理论评定;
(4)根据竞聘人对本项目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进行现场演讲和展示。评委通过提问的方式,验证物业项目经理的实际管理经验和能力,进行管理能力评定;
(5)竞聘人承诺对竞聘单位的评聘原则及最终中选单位认同并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