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中梁首府小区首届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中梁首府小区业委会筹备组 阅读量:987 2022-02-22 14:20:38

中梁首府小区业主大会表决规则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物业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表决规则,具体如下:
一、专有部分面积、建筑物总面积、业主人数、业主总人数的认定
1、专有部分面积。专有部分面积按照房地产权证登记的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测绘机构的实测面积计算;尚未进行实测的,暂按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面积计算。

2、建筑物总面积。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3、业主人数。按照专有部分的数量(房屋套数)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按一人计算,一个专有部分有两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推选一人行使表决权,但共有人所代表的业主人数为一人。建设单位尚未出售和虽已出售但尚未交付的部分,以及同一买受人拥有一个以上专有部分的,按一人计算。
4、总人数,按照前项的统计总和计算。
二、选票与表决权
1、选票。每位业主持有一张选票,每张选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表决权。业主应当自行行使投票表决权,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被委托人可同时代理其他业主的具体人数不得多于5人。业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行使投票权。业主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行使投票权。业主行使投票权,选票一经选定或投入投票箱,不得再进行更改。未以任何可追溯的形式参与表决的业主,其投票权数在首次业主大会不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三、会议形式
考虑到九江市疫情防控及中梁首府小区入住率不高的现实情况,首次业主大会采用书面投票第三方网络投票等相结合的形式召开。筹备组应当将书面选票发放到每一位到场投票的业主,除委托投票外,选票应由业主本人签名完成。第三方网络投票等形式的投票,通过网络方式进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进行监督。
四、表决程序
筹备组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实际情况,可组建若干收发票组、唱票组、计票组、监票组等工作组,每组三人以上,由筹备组成员和热心业主组成,业委员候选人及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回避,不能担任收发票、唱票、计票、监票等工作,筹备组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本次业主大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放纸质选票。筹备组或筹备组组建的收发票组负责此项工作。收发票组将选票送达每位现场投票的业主,确认业主身份,业主在投票截止时间前领取选票并行使投票权。网络选票。选择参加网络票选的业主,登录筹备组指定的网络平台,在进行身份验证后,可在投票截止时间前行使投票权。其他投票方式。本小区内所有业主的投票权均受到平等保护,因客观方面原因无法通过上述方式行使表决权的小区业主,可采用电话录音、手机短信、微信等可追溯的形式,行使表决权,此项工作由收发票组负责。
2、投票。

投票时间:2022年2月26日9时30分至2022年3月3日0时。线下每日9:30-11:00,14:30-17:00,筹备组指定的收发票组在小区指定地点收取纸质选票。

特别说明:一,业委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每位业主在投票选举业委会委员时,所勾选的委员候选人的人数必须为9位或9位以内,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票。二,业委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得票多少进行排名,排名前9位的候选人当选业委会委员,排名第10名至第13名的候选人当选为候补委员,业委会委员出现空缺,候补委员按照本次选举排名先后依次递补。三,业主通过上述方式投票或者其他方式投票的,因填写不规范、表达不清晰等造成无法确定其投票内容的,视为弃权票。

3、计票。

投票结束后,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统计投票结果并公布。
本表决规则规定未尽事宜的处理以及本规则的解释,由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负责解释。

中梁首府小区业委会筹备组

2022年2月19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