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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印康庭小区网络平台与业主信息交流管理办法(草案)

水印康庭第六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4 2022-12-08 11:06:08

为实现小区信息公开,促进广大业主有效沟通,规范宣传窗口和交流平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网络平台与业主信息交流管理的宗旨

(一)作为业委会信息公开和征求收集的网络窗口;

(二)建立业委会与业主、业主与业主、物管人员与业主间便利及时的沟通渠道;

(三)方便对小区公共利益或事务的必要讨论。

二、信息管理框架

(一)信息发布和征求。逐步建立以“杭州市智慧物业管理平台”为主体,微信群为辅助的小区信息公开与征求机制。业委会将指派专人维护和管理该平台。业主可以通过支付宝手机端搜索登陆“杭州业主卡”使用。

(二)信息交流。建立小区不同区块、不同主体类型的4个微信群:即微信群一(包括1/2/3/4/5/6/7/8幢)、微信群二(包括9/10/11/12/13/14幢)、微信群三(包括15/16/17/18/19/20/21幢)、微信群四(租客及其他物业使用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再增建或合并。对于小区已有的其他各类群,本届业委会不负责日常管理、咨询和解释。

三、微信群组建和核定

(一)业主微信群由业委会组建,由群管理员负责管理。随业委会换届一并移交给下一届。

(二)业主按“至多一户两人、自愿入群”的原则,根据所在的楼号,加入(或邀请他人加入)对应的微信群。群员必须是小区产权人或直系亲属;房产出租的业主,有义务告知租客加入租客群。

(三)群员认证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认证方式。业主入群前(或后补的方式)需要提供房产证或电子业主卡等相关凭证来证实业主身份。业委会随时核查身份不明的群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对非产权人的群员以及“一户多人”的情况进行及时清理。

(四)视实际工作开展的需要,业委会可以邀请物管或社区等服务人员入群,以提供报修及其他突发事件情况。

四、群员行为规范

(一)群员应遵纪守法,严禁发布和谈论涉及政治、宗教、黄赌毒、养生健身以及传播不实谣言等与建群宗旨不相关的话题和不明网站链接;

(二)群成员可以在本群内发布以生活为目的物品置换、转让信息,但严禁发布未经业委会审核同意的各类商业性信息与广告;

(三)群员要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监督,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应就事论事、有理有据,严禁误导、捏造、扭曲实事,禁止直接、间接地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人格侮辱等破坏邻里关系的言论;

(四)群员不得邀请非业主入群;房屋出售后,应及时退群;

(五)对违反群规者,管理员有权直接移除出群;群成员第一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三日内不允许重新进群;第二次被移出群的,移出群一个月内不允许重新进群;

(六)对本人被群管理员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小区业主委员会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服并提出异议的,小区业主委员会不予受理;

(七)申请加入水印康庭业主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

五、其他

本办法经业主大会依法决议通过后生效,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业主监督。未尽事宜,经业委会会议形成决议之后作为群规的补充,经公示无异议后具有等同效应。

水印康庭第六届业主委员会

2022年 1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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