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印康庭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水印康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选举水印康庭小区第七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住保房管网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10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10日12:00止(8月7日、8日、9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8月1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5年8月10日14:00。开箱唱票地点为:物业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书面征求意见的程序:
1.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点: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专人负责,由业主自行前往并自主投票,固定投票点设在:东(B)区投票点:2幢2单元一楼门厅(通往物业的通道),西(A)区投票点:21幢架空层活动室;
2.专人上门: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第三方工作人员逐户征求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二)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业主大会表决意见分为“赞同”、“反对”、“弃权”、“随多数”,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本条款内容如有与《民法典》及其解释性文件相冲突的,以《民法典》及其解释性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本次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三)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四)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水漾苑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特此公告。
杭州市水印康庭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抄送:水漾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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