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章名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华章名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业主委员会会议确定,本次业主大会临时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事项一、因外立面渗漏或脱落外墙材料;地库或其它公共部位渗漏及因外立面渗漏或外墙脱落材料问题导致的小区公共部位或业主室内财产损失赔偿等问题,授权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依法对开发商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处罚(含复议)、委托律师诉讼(含民事和行政)等事项
简要说明:本小区自交房以来,房屋外墙渗漏、外墙脱落材料及地库渗漏、倒灌地下室问题不断,外墙渗漏或脱落材料不仅严重影响业主生活甚至造成小区公区和业主财产损失尤其外墙脱落材料给业主和第三方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威胁。近些年本小区开发商长期怠于履行保修责任,不仅无视企业社会责任感且不顾广大业主、第三方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该公司不负责任行为,除了行政程序上继续按照物业保修金使用流程申请进行维修外,鉴于质保金今年十二月份到期,拟同步委托律师进行民事诉讼。该事项业委会(物管会)维权中由此产生的费用,以不同阶段实际产生费用事前公示或公告为准,不再单独开业主大会,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事项二、根据承接查验报告、小区相关资料及交警队提供验收竣工图纸发现的地库部分车位归属权问题,授权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依法对开发商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处罚(含复议)、委托律师诉讼(含民事和行政)等事项
简要说明:根据2023年12月08日做的查验报告、小区资料及交警大队提供的验收竣工图纸显示:1.地库开发商存在违法违规私划车位29个;2.地库机动车泊位中图纸显示地下有本小区106个公共停车位(公共车位号773-776,790-812,960-980,1434-1446,1456-1478,1480-1498,1512-1514),至今开发商尚未移交给小区。私划29个车位及106个公共停车位大部分已被开发商出售,针对该情况小区诉求:1.私划车位违法违规所得返还至全体业主公共收益账户;2.将地下属于小区的106个公共车位尽快移交给小区以便缓解小区日益增长的停车矛盾问题,已售卖给业主的原公共车位,征得小区业主大会同意后,将其它未售卖的车位用来代替已售公共车位移交给小区,数量不够部分按照租车位市场行情开发商每个每年租金付给小区;3.违法违规上锁占用销售小区公共车位,不仅激化了小区地下停车矛盾,而且给小区造成严重损失,要求根据市场行情赔偿交房至今的地下公共车位租车位财产损失;4.地下停车场工程作为小区配套设施,商品房价格中包含开发商申报的地库设施建造费用,全体业主实际承担了地库设施的建造成本,要求开发商将剩余未售卖车位无偿移交给小区。该事项业委会(物管会)维权中由此产生的费用,以不同阶段实际产生费用事前公示或公告为准,不再单独开业主大会,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事项三、表决将事项一、事项二写入《华章名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简要说明:因每届业委会任期三年,但上述两项维权时间可能较久,后期业委会每次召开业主大会重复授权不仅会增加小区成本而且时间较长变数较大,为更好的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将上述两事项加入《华章名苑小区议事规则》中,写入后每届业委会(物管会)上来后可直接接力推进两事项。
原内容: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及全体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权益的需要依法提起诉讼的事项。
本条第(十三)款包括并不局限于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因物业服务企业变动而追缴退还前物业服务企业预收应退的物业服务费及公共能耗等费用、公共经营收入、以及损害小区公共利益、影响个人与组织声誉等依法提起诉讼等事宜。
修改为:第三章业主委员会中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业主大会及全体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权益的需要依法提起诉讼的事项。
本条第(十三)款包括并不局限于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1.因物业服务企业变动而追缴退还前物业服务企业预收应退的物业服务费及公共能耗等费用、公共经营收入、以及损害小区公共利益、影响个人与组织声誉等依法提起诉讼等事宜;2.因外立面或地库或其它公共部位渗漏或脱落外墙材料及因外立面渗漏或脱落外墙材料问题导致的小区公共部位或业主室内财产损失赔偿等问题,授权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依法对开发商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处罚(含复议)、委托律师诉讼(含民事和行政)等事项依法提起诉讼等事宜;3.根据承接查验报告、小区相关资料及交警队提供验收竣工图纸发现的地库部分车位归属权问题,授权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依法对开发商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处罚(含复议)、委托律师诉讼(含民事和行政)等事项依法提起诉讼等事宜。为维护业主共同利益业委会(物管会)由此产生的费用,以不同阶段实际产生费用事前公示或公告为准,不再单独开业主大会,相关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事项四、表决在12栋1单元拐角和7栋、23栋后面贴近围墙内侧硬化围墙边绿化用来搭建电瓶车棚指定停放充电测试点,同步拟对7栋、23栋车棚前面绿化重新规划设计
简要说明:以上三处地面电瓶车棚停放点建造成本、配建消防设施及7栋、23栋绿化重新规划设计总费用最高限价15万元,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电瓶车停放问题一直困扰小区多年,常年停放在架空层、单元门口及消防登高台区域,不仅影响小区美观,而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降低风险及充分利用12-1、7栋、23栋围墙边缘区域,提升小区美观舒适度,拟在以上区域增加电瓶车棚停放充电点,尤其7栋、23栋后面区域物业疏于管理,常年杂草丛生,重新规划设计后该区域将得到充分利用、改善提升。微信扫一扫查看大致方案:
事项五、表决将本小区电瓶车统一规划停放至地下非机动车位区域或地面新增指定电瓶车停放点,单元门口、架空层或其他区域将不再停放电瓶车,违停者授权物管将电瓶车拖至停放指定点
简要说明:南京雨花台区“2.23”电瓶车火灾事故已敲响警钟,规范小区电瓶车停放及充电问题迫在眉睫,电瓶车集中停放充电在统一区域不仅能有效降低电瓶车火灾伤人几率, 同时可以改善提升美化小区居住环境。虽然统一停放点不能像现在每天直接停放在单元门口或架空层这么方便,从安全系数和居住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权衡利弊。
事项六、授权物业对本小区顶楼实施常闭式管理、启用地下和1楼单元门禁、并授权业主委员会对本小区门禁系统设备更新公开招标
简要说明:本小区1-23幢1楼和地下单元门禁共计120个,原有门禁无人脸识别功能、部分因常年未启用已损坏及考虑原有门禁卡大部分业主遗失,为了提高小区安全系数,拟授权业委会对整个小区地下及一楼单元门禁进行升级更换公开招标,升级后支持刷卡、密码、人脸识别等方式进出,最高限价24万元,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事项七:表决拆除地下原有生活供水管道,授权业委会公开招标施工人员或单位拆除原有生活供水管道
简要说明:本小区已完成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切换成新供水管道,地库原有生活用水管道已闲置,为提高地库美观度、消除安全隐患及方便后期地库节能灯改造工程施工,拟将地库原有生活供水管道公开竞价拆除。
事项八:表决地下非机动车位增加工业除湿机
简要说明:每年黄梅季节来临,地下非机动车区域返水湿滑现象严重,时常不少业主因此摔倒已屡见不鲜。针对该事项已向多家施工单位寻求解决方案,一直未找到较满意解决方法,为确保广大业主后期行车及步行安全,尽可能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参考其他小区经验拟地下非机动车区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工业除湿机,缓解地面返水湿滑现象,最高限价7万元,费用从小区经营性收益中列支。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电子业主卡):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20日17: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20日17:00止(工作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双休日:上午9:00至晚上20:30其中8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4年8月20日19:30。开箱唱票点:社区会议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1、2、3、4、5项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二)采取下列第1、2、3、4、5项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箱:4幢2单元1楼会议室(原业委会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业主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密码、密钥等确认身份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如遇不能现场投票的情况,则采用3、4、5的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并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三)采取下列方法进行表决票的唱票与统计:
1.业主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回收票)有效票达到本物业管理区域可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的;
4.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损害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
5.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票;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
7.填写表决符号,“同意”的在其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填写“同意、赞成”、划“○”或“√”,“反对”的填写“不同意、反对”或划“×”,“弃权”的填写“弃权”或划“Z”等明确表达主观意愿的。不划任何符号的被视为同意绝大多数人意见;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
(四)业主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五)业主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临时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汀兰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临平区华章名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7月28日
抄送:乔司街道办事处汀兰社区居民委员会碧桂园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