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凯德龙湾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凯德龙湾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82 2024-11-26 17:14:49


凯德龙湾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原则上中共党员候选人应占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含)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九)25 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含);

(十)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目未恶意拖欠物业费。

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社区用房不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社区工作人员中也没有业主的,可以聘请一名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兼职委员,列席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会议。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五年的;

(二)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五年的;

(三)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四)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五)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六)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七)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八)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九)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十)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约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纳需要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恶意拖欠物业费。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凯德龙湾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0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业主报名情况和名额分配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

(一)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大干10 人时,将采用不记名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本次业主委员会委员最终候选人;

(二)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少于10人时,报名工作将顺延,直至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三)如符合条件的业主报名人数少于 10 人时,且报名工作已顺延2次候选人人数仍不足,将减少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人单数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四)初步候选人名单公示后,候选人除房产交易以外,不得退出本次选举,直至备案结束:

(五)候选人内部推选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投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投票、电话投票等方式)未到场的不具有投票权但有被选举权。

(六)候选人初步公示,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由其他报名的候选人依次进行替补,候选人正式公告张贴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

五、有意参加凯德龙湾小区第四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请2024年 11 月 27 日9时至2024年 12 月3 日17时前到桥西社区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4年12月3日17时前交至桥西社区办公室。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林夏菁联系电话:85189106 。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凯德龙湾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