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中心

关于丁桥家苑二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公告

丁桥家苑二期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阅读量:878 2021-11-08 16:13:07

丁桥家苑二期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之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丁桥家苑二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成

业主委员会由5名委员、2名候补委员组成,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成立党组织,暂不符合单建条件的,通过临建、联建、派驻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进行覆盖。党员业主委员会主任一般兼任业主委员会党支部书记。

二、选举办法

本次选举为差额选举,差额人数为1人,即87。业主委员会委员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在委员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并应当经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相关方法如下:

1.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委员候选人数超过应选委员数的,按得票多少(票数相等,以得票面积多少排序)依次当选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

2.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没有达到应选委员数(7人)的,按下列第1或2种方式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1)符合当选条件的候选人确认当选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委员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补选;

(2)减少委员人数,成立不少于5人单数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三、设立候补委员制度的,候补委员当选条件同正式委员,在产生丁桥家苑二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后的候选人中,按投票权人数得票多少产生。候补委员人数不得超过正式委员人数的百分之五十。

四、表决时间

选举丁桥家苑二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表决时间:以业主大会会议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丁桥家苑二期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组

2021年11月8日

此功能未开通,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