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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溪海花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海花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927 2026-06-28 09:15:30


西溪海花苑小区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海花苑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为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其中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总候选人数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候选人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

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为业主;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但是基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合法建造、继承等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与建设单位订立买卖合同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并占有的,可以认定为业主。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本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政治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本人及近亲属未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8.签订竞职承诺、履职承诺和辞职承诺书,积极参加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等开展的培训。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役军人;

3.社区班子成员、专职社区工作者、小区党组织书记、网格长、楼道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人员;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活动,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本人及近亲属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中任职的;

7.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8.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9.被业主大会终止职务的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含候补委员);

10.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西溪海花苑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进行名额分配:望山郡加御水郡2人,悦海苑3人、星海苑3人、听海苑3人、社区代表1人。共计12人。

1.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采用下列办法产生:

(1)社区两委推荐;

(2)小区党组织推荐;

(3)业主自荐;

(4)业主联名推荐(需10名以上业主联名);

(5)业主报名发生以下情况下的处理:

2.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小于12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候选人数,并将延长报名事由抄告街道,如延长三次报名后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数仍不能满足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则由物业管理委员会继续履职,并代为行使业委会工作职责;

3.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人数等于12人时,而某区域没有报名的业主,则针对缺额区域延长一次报名时间,延长后仍没有业主报名的,则由其他报名区域业主替补,缺额区域业主事后不得再次追究名额问题,该12位报名业主经过联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则全部作为正式候选人;

4.报名人数大于12人时,本小区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产生:

(1)某区域没有报名的业主,则针对缺额区域延长一次报名时间(另行公告),延长后仍没有业主报名的,则由其他报名区域业主替补,缺额区域业主事后不得再次追究名额问题;

(2)延长报名结束后,经联合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业主,按以下顺序产生12 位委员正式候选人:

若某区域报名业主超过应选人数,优先保障各楼幢至少产生1名候选人。先由全部报名业主推选出各楼幢1名候选人;在各楼幢候选人确定的基础上,再按区域名额统筹推选:望山郡、御水郡共推选2人,悦海苑推选3人,星海苑推选 3人,听海苑推选3人,社区代表1人。上述产生的12位委员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全部作为正式候选人报送业主大会选举。

5.候选人公告在“杭州业主卡”网络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栏、每幢(每部电梯轿厢)公示7日后无异议后递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6.在上述办法产生初步候选人后,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议事规则候选人条件、名额分配区域的约定进行审查,从审核合格的候选人中确认提出候选人名单,并提请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审核把关。候选人确定后,在选举日的15日前将候选人情况向全体业主公示;

7.候选人初步公示发布后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

(1)缺额人选按照推选时得票高低依次替补;

(2)如没有可以递补的候选人,则再次发布业委会候选人报名公告,进行缺额人员的补报名工作;

8.候选人正式公告发布后不允许候选人退出选举,直至备案结束;

9.有候选人退出选举的需要重新对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并说明情况。

五、请有意参加西溪海花苑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6年6月25日9时至2026年7月1日16时前到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竞职承诺书,并于2026年7月1日16时前交至物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物业管理委员于报名结束之后将报名候选人资料统一提交社区、街道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物业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71-89099283

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西溪海花苑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抄送:闲林街道静林山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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