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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六街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1005 2021-12-10 13:03:21

十六街区全体业主:

十六街区业主委员会结合小区实际情况,根据《杭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并结合《十六街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十六街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会议,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附选聘方案及物业服务合同)

说明:1、物业服务期限:三年,最终以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为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测评满意度低于65%以下(满意度测评业主参与率不低于60%,具体由业主大会决定),视为不合格,

2、根据小区原物业费标准执行作为最高限价执行。电梯公寓2.55元/月·平方米(含能耗0.8元/平方米·月),商铺3.4元/月·平方米(含能耗0.8元/平方米·月),车位管理费80.00元/个·月。

3、成立选聘小组 9人(单数);由政府政采云评标专家1人(评选前一晚抽签产生)、业委会委员 5 人、业主代表3人组成物业选聘小组,业主代表3人由业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产生(另出公告),如报名人员超过3名,则评选当日到业委会办公室由报名业主进行抽签产生(不得委托其他人,如本人不来则视为放弃权利),未参与评选的报名人员可以进行现场监督;

按照《十六街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无20%业主反对,业主委员会将按照此方案进行向社会公开招标,最终确定两家候选单位,并递交业主大会进行确定最终中标单位,有建设性意见的业主将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意见的形式于2021年1217日下午16点前提交至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杨小惠联系方式:15990012068

特此公告。

十六街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

 

 

 

抄报:月雅苑社区居民委员会、白杨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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