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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的公告

杭州钱塘新区十六街区商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984 2025-04-01 09:24:34


华元十六街区全体业主: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华元十六街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与物业服务人协商合同续订;物业服务人同意续聘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是否续聘。十六街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召开了关于小区物业管理的会议,经业主委员会讨论,现将会议拟决定情况公告如下:

一、表决续聘浙江缘份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续聘说明:

1. 物业费:公寓2.54元/月·平方米;商业用房3.3元/月·平方米;平面车位100元/月·个;上述费用均含公共能耗费;

2. 合同期限:3年;

3. 服务标准:乙级服务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物业服务合同(草案)》

注:如本次业主大会续聘表决未通过,后续业委会将按照《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拟定《选聘方案》递交业主大会表决后,向社会公开招标物业服务企业。

现将相关材料向全体业主公示并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及建议以书面的形式于2025年4月7日17时前提交至业委会。公示结束后业委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上述事项。

因附件内容较多,无法在公告里显示所有材料,需要查看的业主可通过公示栏、公众号或通过“杭州业主卡”平台进行查看。

 

联系人:苏秘书联系方式:19012866399

 

特此公告。

杭州钱塘新区十六街区商城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

 

 

 

抄报:月雅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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