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华城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以下简称“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建议中共党员候选人原则上应占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五十及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七)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八)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九)无违章搭建;
(十)缴清2021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物业服务相关费用;
二、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
(一)中共党员;
(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三)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四)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五)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三、社区办公用房位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区可作为业主代表指定一名专职社区工作者参与业主委员会选举。
四、采用下列办法产生候选人:
阳光华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8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业主大会筹备组向业主发放候选人报名表。
1、业主委员会委员应该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单位业主委托的自然人代表;
2、报名人数等于8人时,经过社区党组织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3、报名人数小于8人时,则延长报名时间7天,以产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人数;
4、如果报名人数大于8人时,由筹备组组织报名的候选人共同进行内部推选(不得委托及不得进行电话等其他方式推选,不来现场内部推选的视为自动放弃推选权,但有被推选权),选出8人报送业主大会进行选举。
请有意参加阳光华城第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凭身份证和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于2021年12月8日9时至2021年12月14日17时前到25号大街1072号云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并于2021年12月14日17时前交至25号大街1072号云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筹备组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联系人:许哲凡,联系电话:88036305。
地址:25号大街1072号云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特此公告。
杭州市钱塘区阳光华城小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