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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福邸二期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方福邸二期物业管理委员会 阅读量:894 2025-08-28 17:25:30


东方福邸二期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经杭州市拱墅区东方福邸二期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业主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以书面征求意见形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议题一:表决《东方福邸二期管理规约(草案)》

议题二:表决《东方福邸二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议题三:选举东方福邸二期第三届业主委员会

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时间(杭州业主卡):2025年913日00:00至2025年919日24:00止;

2.电话投票时间:2025年913日至2025年920日12:00止;

3.现场、上门发放投票时间:2025年919日至2025年92012:00止(9月19日:下午14:00至晚上20:30,920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

4.如果业主参会率达不到开箱要求,将视情况延长投票时间

5.开箱统计时间:2025年92014:00,开箱唱票点:11幢2楼业委会办公室

二、会议表决规则

(一)业主大会采用以下方式确认参加会议的业主:

1.业主到会并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名;

2.业主在表决票上或者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

3.业主在挂号信、快递等收件凭证上签名;

4.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可以确认的;

5.业主在网络上查收确认;

6.专人送达时,由业主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在表决票发放表上签名的。

(二)业主大会会议采用以下方法进行发放、回收表决票:

1.设投票箱: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投票箱,由业主将表决票投入投票箱内,固定投票点:物业服务中心楼下11-2办公室

2.专人送达、回收意见: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委托第三方工作人员组织有关人员逐户送达并回收业主意见;

3.网络投票:由业主通过业主身份认证后在网上进行投票;

4.邮寄挂号信、快递(以邮寄挂号信或快递投票的,应在表决票中附业主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音像、影像资料(以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投票的,音像(电话录音)、影像资料应当有业主本人对具体表决事项的明确意见表达)。

(三)业主大会采取以下方法进行表决票的统计:

1.物业管理委员会组织业主参与表决票的开箱验票、唱票和统计等工作;

2.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不计入用于确定业主投票权数的专有部分面积;

3.参会表决(回收票)有效票,业主明确表达其表决意见为“同意计入多数票”、“随多数”、“从多”的,其投票权数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

4.投票人需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表决票并签名,投票人姓名、专有部分座落或投票人签名因未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造成无法辨认的,视为废票,废票计入参会率但不计入任何表决意见;

5.不按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按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严重破坏小区公共设施及环境、严重违反小区业主管理规约且拒不改正等损害业主公共利益行为的业主,限制其被选举权,但不限制其表决权,其投票计入总人数、专有部分建筑物总面积;

6.单个事项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的,该单个事项表决意见无效,但不影响其他事项表决意见的统计;若对表决意见进行修改的,须在最终选择表决意见处签名;

7.通过不正当形式拉票,贿票,不按委托规定及违反本议事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收票,一律按无效票处理且不计入参会率;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本次业主大会计票方式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计票以上所有议题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二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

(四)计票说明:

1.现场重复票:如现场同一户业主出现重复票,两张表决意见相同的,以业主签字那张为准,如两张表决意见不相同的,则以最终日期为准;

2.现场、电话出现重复票:两个都有明确表达意愿的,以现场投票为准;如现场已确认参会未表决的业主,有电话录音的以电话录音为准;

3.表决意见不按表决票规定符号填写、涂改、字迹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确认表决意见的,视为无效票;

4.如用住建杭州业主卡平台网络投票的业主,在线下也进行投票的,产生的重复票(例如:杭州业主卡网络票/现场票/电话投票重复的),均以住建杭州业主卡网络投票为准。

(五)物业管理委员会公告会议决定,并接受业主的查询和监督。

(六)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此次业主大会会务进行书面记录并存档。

本次会议表决情况由申新社区进行监督。

请全体业主为小区建设出谋划策,提出宝贵意见建议,踊跃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业主书面委托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参会,并根据委托内容、期限和权限进行表决。

会务常设联系人:刘经理联系电话:15314632093

(咨询时间:9:00-11:30;12:30-17:30)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东方福邸二期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28日

抄送:申新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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