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郡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杭州市拱墅区阳光郡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现就阳光郡公寓第三届业主代表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阳光郡公寓业主代表候选人2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业主代表以区域推选产生21名,业主代表与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致,业主代表不得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履行以下职责:
(1)关心所在推选区域业主的诉求,负责收集业主意见建议,做好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桥梁和纽带;
(2)有权接受所在推选区域业主的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3)有权接受业委会的邀请列席业委会工作会议进行讨论,为业主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
(4)有权出席且必须出席业主代表会议,商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事务;
(5)半数以上业主代表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或业主委员会会议;
(6)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经营性收支情况。业主代表会议可以对业主委员会或业委会党组织就议事程序、议事内容、会议决定及其他履职情况提出质询并限期答复;
(7)监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实施情况,监督物业服务合同条款的执行;
(8)积极主动配合执行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和决议,积极宣传大会主张;
(9)积极主动参与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工作,积极组织动员业主参与小区事务管理,为开好大会建言献策;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
(10)了解和掌握本单元业主的基本情况,特别是常住户、租房户情况,为开好业主大会提供准确信息;
(11)接收并参与讨论业主委员会通报的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并配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做好宣传;
(12)带头遵守小区规约,积极动员本单元业主自我教育、遵守法规、履行小区规约,为建设安全舒适、整洁卫生、邻里和睦的生活环境贡献微薄之力。
二、业主代表的名额及分配:
4幢、15幢各设置3名业主代表,其他各幢各设置1名业主代表,共21名业主代表。
三、业主代表的参选条件及职务终止参照业主委员会相应条款:
1.业主代表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并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应对小区物业管理各项工作有实际客观的居住生活体验或经营感受,住宅的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8)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9)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济业务往来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10)无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2.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代表: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4)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代表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违反公序良俗,或涉黑涉恶,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7)被业主大会终止职务的上一届业主委员会成员(含候补委员);
(8)处于租赁小区业主共有的经营性用房期间的或参选前一年内与现物业服务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如商品销售、承揽业务)。
四、业主代表的产生: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核后,如果某推选区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没有超额的,则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由该推选区半数以上业主进行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的业主中半数以上赞同票的当选为业主代表;
(2)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核后,如果某推选区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的超额的,则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由该推选区半数以上业主参加投票,在获得参加投票的业主中半数以上赞同票的前提下,得票数多的当选为业主代表。
五、业主代表与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致,业主代表不得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业主代表终止职务的,需在小区公告7个工作日,并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重新组织补选。
六、请有意参加阳光郡公寓业主代表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于2025年11月15日9时至2025年11月2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广业街29号孔家埭社区一楼综合岗领取并填写业主代表候选人报名表进行报名。物管委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联系人:物管委联系电话:8817013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阳光郡公寓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抄送:孔家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