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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代表候选人产生办法的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阅读量:3 2024-08-22 15:46:10


阳光郡公寓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相关规定,现就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代表候选人条件、产生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代表的产生办法:

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代表候选人21人,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业主代表以区域推选产生21名,业主代表与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致,业主代表不得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并履行以下职责:

1.关心所在推选区域业主的诉求,负责收集业主意见建议,做好业主与业主委员会的沟通桥梁和纽带。

2.有权接受所在推选区域业主的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业主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并投票表决。

3.有权接受业委会的邀请列席业委会工作会议进行讨论,为业主委员会决策提供依据。

4.有权出席且必须出席业主代表会议,商议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事务。

5.半数以上业主代表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代表会议或业主委员会会议。

6.监督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经营性收支情况。业主代表会议可以对业主委员会或业委会党组织就议事程序、议事内容、会议决定及其他履职情况提出质询并限期答复。

7.监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的实施情况,监督物业服务合同条款的执行

二、业主代表的名额及分配:

4幢、15幢各设置3名业主代表,其他各幢各设置1名业主代表,共21名业主代表。

三、业主代表的参选条件及职务终止参照业主委员会相应条款:

1.业主代表候选人应当是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且中共党员候选人原则上不低于总候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住宅业主参选前一年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居住累计满6个月以上;

(8)商业、配套用房业主参选前一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办公、经营累计满6个月以上;

(9)25周岁(含)以上,70周岁以下(含);

(10)未与小区公共利益有任何牵扯,如未承租共有商铺、本人或所在单位未与本小区有任何经

济业务往来等;

(11)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没有在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上属单位任职。

2.鼓励和支持业主中的以下人员积极参选业主代表:

(1)中共党员;

(2)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

(4)具备财务、法律、工程、环境等专业专长的业主;

(5)有经验、有能力、有精力的退休人员。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业主代表候选人: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未满三年的;

(2)违反党纪党规,正在被立案调查,或曾受过留党察看及以上党纪处分未满三年的;

(3)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利用黑恶势力干预小区业主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阻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的正常召开、选举及表决的;

(6)在为本物业管理区域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的;

(7)拒缴或无故拖延缴纳物业服务费、车位管理费及物业企业代收代缴的水电等公共能耗费用,或煽动其他业主拒缴上述相关费用的;

(8)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尚未及时撤销的;

(9)在小区内存在违法违规搭建、装修等行为被执法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10)不按照有关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

(11)在小区内直接或间接承接小区工程的;

(12)处于租赁小区业主共有的经营性用房期间的或参选前一年内与现物业服务企业有业务往来的(如商品销售、承揽业务);

四、业主代表的产生:

1.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核后,如果某推选区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代表没有超额的,则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由该推选区半数以上业主进行投票选举,获得参加投票的业主中半数以上赞同票的当选为业主代表。

2.在业主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核后,如果某推选区符合条件的参选业主的超额的,则采用差额选举的办法,由该推选区半数以上业主参加投票,在获得参加投票的业主中半数以上赞同票的前提下,得票数多的当选为业主代表。

五、业主代表与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致,业主代表不得兼任业主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业主代表终止职务的,需在小区公告7个工作日,并由业主委员会重新组织补选。

六、请有意参加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代表的业主凭身份证、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并带上一寸近照,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房屋的所有权证明原件于2024年8月23日9时至2024年9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到物业领取并填写业主代表候选人报名表进行报名。业主委员会将于报名结束之后进行报名候选人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物业前台联系电话:0571-85093815

特此公告。

 

杭州市拱墅区阳光郡公寓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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