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琴翠园全体业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规则》以及《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2月25日发布了《关于浪琴翠园小区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公告》,公示期间收到热心业主的意见和建议。
物业管理委员会对业主意见进行讨论后决定,对业主大会议题三说明内容及附件进行调整:
内容如下:
原:拟在小区内新建四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拟选择在1幢北侧、7幢南侧、8幢东北侧、9幢北侧,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
现:拟在小区内新建四处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拟选择在2幢西侧、7幢南侧、8幢东北侧、9幢北侧,新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位。
《浪琴翠园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方案(草案)》中也对其修改的点位补充了图片及说明。
对业主大会议题四进行调整:
原:表决浪琴翠园小区1-4幢小高层加装电梯事宜
现:表决浪琴翠园小区1-4幢多层加装电梯事宜
特此公告。
杭州市浪琴翠园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2日